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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通知山东将这些慢特病纳入医保山东热
经济导报记者时超
8月16日,经济导报记者获悉,为切实解决群众就医看病的急难愁盼问题,山东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
据悉,此次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主要突出了“五个统一”,从病种种类、认定标准、报销待遇、联网结算、经办服务等多方面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政策体系。其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统一提高待遇水平,即这次出台的政策重点是解决两大疾病的门诊费用问题。
此次,从省级层面将上述病种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统一确定为不低于70%和60%,各市还可根据当地医保基金收支状况,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针对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年花费几千到万元不等的病种,统筹考虑门诊和住院综合保障政策,明确医保基金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元,有条件的市也可与住院合并计算,进一步提高报销额度。对年花费10万元以上、患者负担较重的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各市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均不低于40万元。对认定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的两大疾病患者,还可以按规定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性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
实施上述保障政策,医保基金每年将支出约17.3亿元。
此次政策为了方便患者异地就医需求,还统一实行联网结算。下一步,我省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将新产生的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患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高、传染性强,可在其接触的人群中广泛传播感染。初治肺结核疗程一般需要6个月,花费万元左右。如果不能得到系统有效治疗,复治肺结核的疗程将延长至8-10个月,转为耐多药肺结核的治疗周期长达一年半以上,治疗难度大,治疗费用高达20万元。
病毒性肝炎是一种肝脏炎症,如果得不到定期复诊和有效治疗,可引发肝硬化、肝癌等重大疾患,最终导致死亡。